关于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6 22:57:02   浏览:973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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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等


关于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
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
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2〕47号)的要求,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就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国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方针,加快我国
软件产业发展,对提高我国综合国力,优化经济结构,缩小与发达国家科技水平的差距,具
有重大意义。促进软件产业快速发展,关键是人才。
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就要努力造就一批进入国际前沿、掌握关键技术、擅长
顶层设计的技术带头人;培养一批具备不同专业背景、有市场观念的开发管理、工程管理和
软件经营等复合型软件人才;形成一支有相当规模和质量、从事软件开发与应用的专业技术
人员队伍。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我国软件人才队伍的规模、结构和水平基本适应国
家软件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我国软件产业的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到2005年,基本
实现软件专业技术人才达到80万,人才结构得到优化的发展目标。
通过创新机制,完善政策,优化结构,不断提高软件人才资源开发的质量和水平,充分
挖掘我国软件人才资源潜力。要加强软件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积极办好示范性软件学院和
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改革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软件人才培养与培训,初步形成功能齐全的培养培训体系;要探索
建立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提高我国软件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创
造良好的环境,大力引进国外优秀软件人才和智力资源;要鼓励和促进各类软件人才以多种
形式创办软件企业。通过各方面的不断努力,形成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发展的新机制。
  二、加快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1.构建功能配套的软件人才培养培训体系。这一体系有两条主线:一条是高等学校和中
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计算机教育,是软件人才队伍的重要来源。要鼓励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
术学校加快对现有计算机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非计算机专业的信息技术教育,培养适
应社会需要的各类软件人才。另一条是为了适应当前对软件人才的大规模急需,加快软件教
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加紧建设和发展示范性软件学院和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为
依托建立国家软件人才国际培训基地、软件人才培训中心,同时大力推进软件企业的继续教
育等。示范性软件学院要加强培养以软件工程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工程硕士学位为主
体的软件人才;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重在培养面向软件生产、信息服务第一线所需的具
有良好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国家软件人才国际培训基地主要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国际
化的软件人才;软件人才培训中心是面向社会培训软件实用新技术的机构;软件企业继续教
育是以所任岗位工作为起点的职业教育,要强调实用性、先进性和连续性。上述多层次、多
类型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有机地衔接起来,努力形成功能配套、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的软件人
才培养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各种教育资源的作用。
2.实施全球化软件人才战略。软件产业是国际化的产业。新一轮全球范围的产业结构调
整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更好地利用全球人才资源、进入国际市场、实施软件人才
全球化战略提供了历史性机遇。要不断改善和规范产业发展环境,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从
事软件行业的基础、应用研究和开发活动;鼓励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软件企业举办国
际交流活动,与境外开展多方位的合作,提高软件研究开发、应用、管理的水平和层次;吸
引跨国公司在国内设立软件开发中心,联合培养高级软件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境内企业在国
外设立软件研发机构,吸引优秀人才参与软件开发工作。建立国家重要软件人才安全管理工
作体制,加强软件人才保护。
3.加快建立软件专业技术人员和软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逐步建立软件专
业技术人员和软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标准体系,编制软件专业技术岗位目录。人事部、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和有关部门将根据软件产业的发展需要,逐步在软件研究开发、
应用和管理的重点关键技术岗位进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试点,并逐步建立软件教育培训机构
认证制度。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适应软件产业特点的、分类的人才管理制度,鼓励和引
导更多有才能的人员投身软件专业技术工作,不断促进和提高软件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和有关部门将根据软件产业技能岗位的需要,研究建立软件技能
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软件技能岗位职业资格证书试点工作。鼓励全社会符合条件的
软件人才和软件企业员工、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示范性软件学
院和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各类学生参加对应级别的国家软件专业技术人员和软件技能
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积极开展国际间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交流与合作工作,大
力推进国际间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互认。逐步规范境外各类软件人才职业性考试在
我国的代理活动。
4.推进软件人才培养的产学研结合。软件企业既是人才需求的始点,又是人才应用的重
点,高等学校培养的软件人才、科研单位的软件成果,最终要通过企业转化为生产力。要加
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软件企业的紧密合作,努力促进软件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软
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鼓励软件企业(含软件园)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建立软件教育实习
基地或软件人才培训基地,开展软件教育和服务工作。鼓励软件企业通过重大科研项目,与
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培养优秀软件人才。高等学校和软件
教育培训机构要重视并加强针对国产软件使用的培训工作。
5.鼓励全社会支持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软件作为信息化的枢纽,是加快我国工业
化建设的带动型产业,全社会高度关注。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推
动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要逐步将计算机应用
能力纳入考核范围。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促进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中的作用。软件行
业协会等要根据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从行业的角度,综合分析软件行业发
展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人才结构和数量,为各级各类软件教育培训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必要
的决策咨询意见。
  三、为加强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多方筹措资金,加强软件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拓宽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投入渠道,
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增加投入,用于制订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规划;支持国家软件
人才国际培训基地建设;建设示范性软件学院和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加快高等学校和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教育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
建立软件人才数据库等。每年从国家用于发展软件产业的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软件人
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共同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高层次软件专业技术
人员出国参与国际合作、进修、培训、攻读学位,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办软件企业,聘
请外国软件专家来华讲学和工作,引进国外先进的软件教育或培训课程。
2.进一步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示范性软件
学院、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在建设用地、贷款和税收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其中对相关
建设用地按现行政策免征耕地占用税,学校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按现行政策免征契
税。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中人员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国内企业、
个人按规定程序捐赠给教育部门直接举办的学校并用于软件人才培养的软硬件产品和资金,
可按税法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扣除。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示范性
软件学院、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参与认定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设计与开发,企业因
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对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进口的科
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按照《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国
外和国内的企业对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的投资与合作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问题,按《国务院
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执行。
3.不断完善吸引人才政策。在具备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软件企业设立软件专业博士后流动
站和企业工作站,逐步扩大在站人数和规模,构建我国软件人才的高地。大力吸引国内外软
件人才在国内创办软件企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可给予一定的资金信贷扶持,在注册登记、
人员流动等方面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创办软
件企业的,在人员流动上可适当放宽条件,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为其
进行人事档案保管及其他人事代理服务。对海外留学人员和外籍人员在国内创办软件企业的,
应享受国家对软件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对调入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工作的系统分析员和软件
工程师,有关部门应在住房、医疗、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等方面提供及时有效服
务。对高中级软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简化出入境审批手续,适当延长有效期限,方便我
国软件人才参加国际交流。
  四、加强对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政府各级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软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列入
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同时,还要规范软件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权限,国家和地方政府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相应的批准或备案工作。软件人才培
养和队伍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
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优势,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软件
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重视软件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规章、制度的配套建
设,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要重视软件教育培训专家组织的建设,以加强对软件人才培
养和队伍建设的研究和指导。

               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人事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信息产业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国专家局
二OO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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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工资计算基数问题的复函

劳动人事部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工资计算基数问题的复函
劳动人事部


复函
“关于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的请示”(京人(85)第40号)收悉。关于参加了工资改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工资如何计发问题,现复如下: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三日印发的《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中规定,参加了工资改革的人员,其离休、退休待遇,以本人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之和为基数计发。在计发参加了工
资改革的人员的病假工资时,也应以本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之和为基数计发。



1985年11月20日
深化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管探析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 陈平 龚华


据去年某省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统计,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43件,立案查处18件。其中80%左右的案件都是发生在八小时之外。 因此,如何加强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从源头上有效治理和预防干警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面临的课题。那么如何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呢?笔者对此进行了初步探析。
一、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违法违纪的主要表现
由于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存在各种认识误区,对干警疏于管理和引导,对各种不良的隐患和苗头没有及时加以治理,才导致八小时之外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不断增加。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在思想作风上,逞威风、耍特权。有的干警把检察身份当作一种特权的象征和标志,在公共场所开着警车横冲直闯,招摇过市,或是穿着制服出入各种文化娱乐场所和公共场所,处处以执法者自居,动则便以法压人, 以权吓人,有的甚至掏枪逞强耍威,违法使用枪支致人死亡。
(二)在生活作风上,少数干警道德沦丧,腐化堕落。少数干警在八小时之外经常出入酒吧、茶楼,OK厅和其它娱乐场所,酒足饭饱之后意犹未尽,还要到舞厅找小姐陪舞唱歌或是桑拿按摩在纸醉金迷中放浪形骸, 在灯红酒绿中腐化堕落,有的甚至公开嫖娼,严重破坏了政法干警的形象观,价值观发生发扭曲,在金钱、物欲、美色诱惑面前,贪欲心逐渐膨胀,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逐步动摇、丧失,他们便一步步地从量变到质变,最终走向违法违纪犯罪道路。
二、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违法违纪的原因
一是受西方一些腐朽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影响, 因价值观已发生变化的个别干警便成为了这些腐朽没落东西的俘虏。
二是社会上奢侈腐朽生活对干警产生了不良影响,少数干警对自己要求不严,放纵自流,逐渐与此类群体同流合污。
三是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观,难免会对部分干警的思想造成影响,有的干警错误地将市场经济的一些规则套用到检察工作中来,诱生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
四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与惩处,千方百计用票子、房子、车子、美色等拉扰腐蚀检察干警,为其非法活动寻找“保护伞”。
三、建立“三不机制”,加强八小时外对检察干警监督力度
第一,建立八小时之外检察干警不愿变质的机制,强化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大堤。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坚持不懈地对干警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教育,让他们从内心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地对待权力、金钱、美色,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真正做到不为金钱、物质、美色所动,一身正气,永葆检察干警的革命本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耐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顶得住歪理,经得住诱惑,守好谦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清正廉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二是要加强“三职”教育, 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教育,增强检察干警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思想,从爱岗敬业, 热爱本职工作做起。 三是注重引导, 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对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仅仅靠约束干警“不准干什么”是不够的,还必须解决“应该干什么”的问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引导干警把用于社交活动的时间用到业余学习上来,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引导干警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不断提高生活品位;组织干警开展社会实践和义务活动,丰富社会知识,陶冶情操,提高思想道德修养。
第二,建立八小时之外检察干警不能变质的机制,切实加大对干警八小时工作时间内的管理力度,努力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干警的违法违纪犯罪问题。
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必须狠抓管理机制建设,保证权力行使的合法性、正当性,使干警在其社交圈内不敢轻言许诺,不敢恣意妄为、不敢执法犯法、不敢贪赃枉法。为此,要突出抓好内部管理,继续推进和完善错案追究责任制、交流回避制、岗位轮换制、竞争上岗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形成规范、有序, 能上能下、 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让干警有一旦“触电”便有丢饭碗的危机意识。
第三,建立八小时之外检察干警不敢变质的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制制,把预防干警八小是之外违法违纪行为的关口前移。新形势下,针对检察干警职业的特殊性, 有目的地建立一些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前防范,努力把腐败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建立健全汇报制度。检察机关可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干警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干警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的情况,并填写登记表上报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和部门可根据干警社交圈情况汇报表,与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相结合,对发生在八小时之外的一些具有违法违纪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管理,防患于末然。二是建立健全家庭预防制度。通过走访干警家庭、召开家属座谈会、评选“廉内助”等形式,搞好单位与家庭双重监督管理机制,教育家庭成员当好干警预防违法违纪的第一监督员,将管理向家庭延伸;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在充分发挥自身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的作用,定期与人大、纪检、监察、信访等相关部门和检风监督员召开联系会,互通信息,收集了解干警在执法工作和八小时以外的社交情况,对违法违纪的人员该实行纪律和刑事处分的要坚决处分,该实行媒体曝光的坚决曝光,不搞下不为例,做到令行禁止,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四是要建立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这一部分资金可以从奖金中提取一部分,另一部分从干警的工资中提取一部分,每年年初让检察干警签订违法违纪保证书,年终没有出现违法违纪如数退还,如有违法乱纪将对保证金予以没收。